海阳市辛安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海阳市辛安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阳市辛安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市海阳市
建设单位:海阳市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新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131811366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海阳市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海阳市辛安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pdf
海阳市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海阳市辛安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