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的通知
鲁环函〔2014〕124号
各市环保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申报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的通知》(鲁环函〔2013〕441号)。经各市环保局初审、推荐,我厅审查评定、现场核查及公示,现将符合条件的全省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为切实做好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各环境监理试点机构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和我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履行环境监理职责,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环境监理合同,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环境监理试点机构须按照所持资质证书中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开展相应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二、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建立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做到廉洁自律。
三、我厅将统一组织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业务培训和考核。凡在环境监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隐报、瞒报项目重大变更问题,以及转包环境监理工作的,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并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监理试点机构监督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并报我厅环评处。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
开展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
1.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2.山东海美侬咨询有限公司
3.山东环保产业集团
4.山东利源海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
6.山东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7.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9.青岛兰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11.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12.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3.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14.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5.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附件2
开展市级环境监理的环境监理试点机构
1.山东华度集团有限公司
2.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3.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
4.东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5.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
6.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7.泰安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
8.日照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