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中医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邑县中医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邑县中医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平邑县城东片区,327 国道以南、东环路以西、支一路以东、体育场北路以北。
建设单位:平邑县中医医院
验收内容:1台医用电子加速器。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曾健
联系电话:0539-42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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