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811室。
建设单位: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验收内容:使用4台X射线探伤机进行移动探伤,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涛
联系电话:1856275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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