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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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泰安市高新区龙潭路386号。

建设单位: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验收内容:1DSA。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3年920日至2023年10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曹爱民

联系电话:156620693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pdf

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