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万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万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海路1号
建设单位:山东万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一座探伤室,2台X射线探伤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锡云
联系电话:1386385759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