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4号,医院7号楼一楼东侧
建设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
验收内容:1台DSA装置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大营
联系电话:188663278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