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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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4号,医院7号楼一楼东侧

建设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

验收内容:1台DSA装置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大营

联系电话:188663278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验收意见.pdf

1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