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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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西大村北侧公司办公楼一层东侧

建设单位: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1座设备库及1台X射线探伤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华伟

联系电话:136054668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终版.pdf

山东宇明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