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夏津二期风电场(100MW)110kV送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夏津二期风电场(100MW)11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夏津二期风电场(100MW)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德州市夏津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1回110kV输电线路(110kV乔津线)。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锦
联系电话:132563809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国电电力夏津二期风电场(100MW)110kV送出线路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