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医院新增核医学工作场所(I-131)应用项目竣工验收
济南市人民医院新增核医学工作场所(I-131)应用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济南市人民医院新增核医学工作场所(I-131)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济南市人民医院新增核医学工作场所(I-131)应用项目
地点: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1号,医院南院区西侧中间位置拟建核医学楼
建设单位:济南市人民医院
验收内容:1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位于医院南院区西侧中间位置核医学楼,涉及使用核素131I(甲功、甲亢、甲癌)进行诊疗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9634776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