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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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6

1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3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意见(1)(1).pdf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临朐县城关街道朐山路西首7570

建设单位:临朐县龙大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座探伤室,2X射线探伤1台XXGH-2005Z周向型探伤机1台XXG-2505定向型探伤机于探伤室内无损检测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霞

联系电话:182656033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