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莲花山路与五马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山东鑫中福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座探伤室,1台XXG-3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用于探伤室内无损检测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韩加涛
联系电话:139541624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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