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来源: |
时间:2024-04-2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北宋庄村东200米

建设单位: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1座探伤室,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光亮

联系电话:187541357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宏达-验收意见.pdf

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