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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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蓝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蓝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

地点: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通达路与沂通路交汇东210米

建设单位:山东蓝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一座曝光室,2台X射线探伤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安立

联系电话:1379392008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蓝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验收报告-公示.pdf

验收意见-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