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66号。
建设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验收内容:医院于新建综合医技楼(地上22层、地下3层建筑)地下一层北侧建设1处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核素99mTc、18F、131I、89Sr开展以下诊疗工作:(1)利用核素99mTc、18F进行临床显像诊断;(2)利用131I开展甲功测定、甲亢及甲癌治疗;(3)利用核素89Sr开展骨转移癌的疼痛治疗。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宝俊
联系电话:1855383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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