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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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66号。

建设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验收内容:医院于新建综合医技楼地上22层、地下3层建筑地下一层北建设1处核医学工作场所,应用核素99mTc、18F、131I、89Sr开展以下诊疗工作:(1)利用核素99mTc、18F进行临床显像诊断;(2)利用131I开展甲功测定、甲亢及甲癌治疗;(3)利用核素89Sr开展骨转移癌的疼痛治疗。

公示时间:2024123日至202412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宝俊

联系电话:1855383076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pdf

2核医学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