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业γ射线、X射线固定和移动探伤项目(二期)竣工环境
来源: |
时间:2024-08-0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业γ射线、X射线固定和移动探伤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业γ射线、X射线固定和移动探伤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协和学院以东

  建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使用1座地下贮源室,位于探伤室内西南角;3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最大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100Ci,属Ⅱ类放射源);2台75Seγ射线探伤机,最大装源活度3.7×1012Bq(100Ci,属Ⅱ类放射源),现仅1台探伤机内含有75Se放射源,实际出厂活度为3.33×1012Bq(90Ci,属Ⅱ类放射源),用于室内(固定场所)和移动现场探伤。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炳政

  联系电话:173621880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0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